舊改工作,正在加速推進。
2019年開始,2020年全面鋪開,根據今年發(fā)布的《全面推進老舊小區(qū)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》要求,到十四五末期,要全部完成2000年以前的所有城市老舊小區(qū)的改造工程任務。據統(tǒng)計,這一輪為期5年的舊改工作,一共涉及到城鎮(zhèn)老小區(qū)達到17萬個,關乎上億人的居住生活質量提高問題。
很多居住在城中村、老破小房子的居民,長期以來遭受到空氣潮濕、燃氣不通、沒有電梯、居住環(huán)境差、缺乏停車場等問題。舊改帶來了新希望,老舊小區(qū)以前的所有弊端和問題,將在本次的舊改中得到合理妥善解決。
雖然說,老舊小區(qū)不拆遷了,不免讓人失望,但舊改也提升了老房子的居住舒適度,進而為城市老房子帶來二次升值潛力。
舊改包括哪些內容?根據政策規(guī)劃,基本包括了老小區(qū)的水電改造升級、網線光纜入戶、安裝電梯、加設停車場、增加小區(qū)的公共衛(wèi)生和娛樂設施等。
可以看出,這些都是修修補補的小工作,不牽扯到大拆大建問題,按理來說,這種小打小鬧的修補應該做起來非常簡單,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,也遇到了很多麻煩事兒。特別是在加裝電梯這件事兒上,每個業(yè)主都有自己的如意算盤。
這樣的情況在很多城市的小區(qū)都出現,5、6樓想要加裝電梯,但是低層住戶不同意,認為加裝電梯對整棟樓產生影響,同時給低層樓帶來貶值問題。
一位業(yè)主表示:
我們所在的城市原來規(guī)定安裝電梯需要單元樓100%業(yè)主的同意,但是后期發(fā)現根本實施不下去,總有幾個住戶是反對的,于是地方城市調整了措施,只需要整棟樓70%以上同意便可安裝上去。前不久,5樓的一位老人癱瘓了,上下樓梯顯得極度困難,要么長時間待在家里,要么他的兒子把它背下來,但是背下來之后,也需要背上去。5樓懇請其他樓層的業(yè)主同意裝電梯,但是1樓和2樓的業(yè)主不同意,不管什么樣的說辭就倆字:反對。
最近業(yè)主老李也遭遇了相同的麻煩事兒,老李居住在6樓(頂樓),房子20多年了,已經顯得非常老舊,年輕的時候購買,那時候城市都是6層高的多層住宅,電梯房幾乎沒有,再加上自己本身沒有什么錢,所以只能圖便宜買套頂樓的房子。果然事實與想象的一致,6樓的房子夏天熱、冬天冷,遇到暴風雨天氣,室內還滲水。這套房子唯一的好處就是贈送閣樓,購買2個臥室,樓上還有2個臥室,很寬敞。
這種居住環(huán)境,這可愁壞了老李,居住6年之后,老李是實在住不下去就另外買了一套電梯房。原來的這套6樓房子交給中介分割為小房間出租了。
2019年聽說可以安裝電梯,這可讓老李高興壞了。開始奔走相告,請求其他樓層同意安裝電梯,可是1-4樓的住戶幾乎都很猶豫,1、2樓反對,認為他們認為影響到他們升值了,而且電梯使用不到。3、4樓的住戶徘徊不定;5樓住戶與6樓意見一致,支持安裝。
怎么辦?同一個小區(qū)遭遇這種情況下不止老李一個人,還有8棟樓(小區(qū)才10棟樓)的低層住戶也不同意,根據本地政策,按電梯需要具備2個條件:超過70%同意,其他的30%不反對。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方可以,因為這本來就涉及到各家利益問題。不能夠采用少數服從多數,大家都不反對這樣才公平合理。
怎么辦呢?老李沒有氣餒,找社區(qū)的居委會、找小區(qū)的多數業(yè)主協(xié)商,最終達成意見:
1、其他樓層的擔憂確實有道理,按電梯會給整棟樓的結構帶來影響,因為20年前的多層住宅并沒有電梯配套,額外的加裝會影響墻體承重平衡。這個可以通過架構力評估,設計電梯安裝方法解決。
2、低層住戶(特別是1、2樓)擔心帶來房價格局的變化,影響1、2樓房子升值問題,6樓給1樓補償,5樓給2樓補償。一次性補償比例為當地城市3個平方(電梯垂直占地面積)的商品房價格,從高到低,一次遞減,老李給1樓3*0.4萬元=1.2萬元;5樓補償給2樓住戶3*0.4萬元*0.8=0.96萬元。同時,1、2樓后期不使用電梯,不預留電梯門,也不用承擔任何電梯費用。
6樓終于說服1、2樓同意加電梯,同意了安裝電梯的建議。
這樣順利解決了?還沒有,老李遇到了新問題。1、2樓終于同意6樓加電梯,可3、4樓反對:滿足我們一個條件。
3、4樓的住戶表示,自己的樓層也很低,其實用不用電梯無所謂,3樓的電梯入口在2.5層,2.5層到一樓地面幾乎沒啥困難度,所以沒有安裝電梯的必要性,故而不同意;4樓住戶表示贊同3樓的辦法。
同時3、4樓住戶認為,電梯是長期使用、永久維護維修的設備,安全性能要求高,安裝電梯費用很高,后續(xù)長久需要支出費用。這筆費用3、4樓不同意支付,如果5、6樓想要安裝電梯的話,先答應一個條件:3、4樓可以承擔安裝費用的少部分,但不承擔后期維修維護費用。
高層住戶這個時候又陷入了尷尬的境地,老李算了一筆賬,如果后期維護費全部由5、6樓來承擔,可能相對較高,而且不太合理,因為3、4樓也會使用到電梯設備。
怎么解決?筆者認為,3、4樓的說法有一定道理,但是存在偏頗、理由很牽強。凡事都是相互的,既然有使用權力,那么就應該承擔相應的維護義務。5、6樓的住戶對電梯需求迫切,要求度高,可以多承擔費用,3、4樓可以少劃分一點費用比例,但100%不承擔,顯然不可行。
你對3、4樓的說法,怎么看待?